|
怀化市人口计生委,是主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宣传教育科、科技科、奖扶科、财资科、药具站、流动人口管理站、信息站等10个科(室)站。其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有关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研究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4.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服务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5.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员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6.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7.编报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9.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10.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