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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负责管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工作的规划,实现全市各个时期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有关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的研究。 (四)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垂死保健服务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员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六)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编报高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九)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十)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